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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10〕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有效清除影响电力安全运行隐患,改善电力运行外部环境,严防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减少和避免触电伤害事故,市政府决定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的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六安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六安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围绕“关爱生命,预防触电”的活动主题,集中攻坚,大力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健全树障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周围野蛮施工、违法施工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控措施;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营造守法用电、安全用电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改善电力运行外部环境,促进电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付新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应松、市安监局局长杨成轩、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建忠、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洪天炘任副组长,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交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1日-2011年1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电力设施附近的树竹障碍是影响供电可靠性的最大因素,在全省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我市虽清除了一定数量的违章树障,但工作开展不平衡,遗留树障仍较多,110千伏及以上高压输电线路附近树障仍然大量存在。各地要把全面清除树障,保护电网安全运行列入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集中精力清除电力设施附近障碍,并满足树木倒伏后不得触及电力设施的标准,消除电力安全隐患。所有清理工作必须于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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