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
37
分
| 一、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及反馈情况(5分)
| 认真完成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水利部门承担的事项,经领导签发后,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落实到位,反馈及时。
| 认真分析研究省、市重大水利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落实。
| 2012 年底
|
| 5分
|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全程跟踪督查。落实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得1分,落实不力、效果较差的扣1分,反馈不及时的扣0.5分
| 机关处(室)、基层单位
| 处(室)、基层单位负责人
| 局各分管 领导
|
|
二、省、市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及反馈情况(5分)
| 认真抓好省、市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经领导签发后,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反馈,不延误、不遗漏。
| 高度重视省、市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按照领导批示和办理要求,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凡上级领导批示查办件,应在半个月内办结反馈,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结的,应先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反馈材料应着重写明核查、处理结果和最终落实情况,文字简明扼要。
|
| 5分
| 达到要求的每1件(次)得1分,反馈不及时的扣0.5分,对续办件无后续反馈的,每件(次)扣0.2分,反馈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对不落实或查报不实的(瞒报或谎报),每项扣2分。 承办批示查办件超过10件的,每10件加2分,但累加分不超过考核总分。
|
|
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及措施)的落实情况(5分)
|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度水利部门重点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 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到具体单位、具体处室、具体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抓落实。
|
| 5分
| 对《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报送落实情况的,每件(次)扣0.5分;对承办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落实到位的(瞒报和谎报),每项扣0.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