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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老淠河城区段水工程管理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的通告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老淠河城区段水工程管理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的通告
(六政办秘〔2010〕150号)


  为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源和水工程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老淠河城区段水工程管理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新老淠河城区段水工程管理范围为老淠河312国道南500米至合六叶高速公路下游500米河段、淠河总干渠苏埠桥至罗管闸河段,包括老淠河橡胶坝、船舶码头、河西城市舞台广场、河西沙滩浴场、老淠河城区段桥梁等水工程。
  本通告所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为淠河总干渠城区段,即苏埠桥至罗管闸段。
  二、在新老淠河城区段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全段禁止洗涤、捕鱼;
  (二)新安大桥至橡胶坝下游500米的橡胶坝管理范围、船舶码头管理范围、河西城市舞台广场管理范围,禁止垂钓、禁止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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