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测目标
在2011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小学汉语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小学段双语教学质量的现状和发展水平,分析和研究有效提高双语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探索双语教学质量监测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完善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测评保障体系,最终为形成县(市)、地州、自治区三级联动的监测模式和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三、工作方案
(一)监测组织实施
2012年汉语学科监测在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继续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密切协作开展小学汉语学科监测。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人员培训、工具研发、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工作。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负责做好测试安排、监测数据收集及项目实施的统筹安排等工作。
(二)监测范围及对象
小学五年级和小学六年级两个年级双语班和少数民族普通班部分学生。其中小学五年级监测伊犁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地区、昌吉州、塔城地区等八地州58个县市(因双语人数极少,未包括塔什库尔干县和奎屯市)的少数民族双语班和普通班。小学六年级监测全区15个地州的少数民族双语班和普通班。
(三)监测规模
本次监测所有年级均按照8%的比例,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兼顾城乡比例进行样本抽取。计划抽取小学五年级人数10000人左右,小学六年级人数20000人左右,全年小学汉语学科监测总人数约为30000人左右。其中小学五年级样本将在2011年小学汉语学科监测样本的基础上再次抽取,以便于对样本进行跟踪和对比研究。
(四)监测学科及考试语种
汉语(汉语文),全部使用汉语试卷。
(五)监测方式
在2011年小学汉语学科教学质量监测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汉语水平测试+学生、教师和校长问卷”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六年级汉语水平测试将采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一级试卷,小学五年级汉语水平测试将单独组织命题。
(六)监测时间
2012年6月15日。
(七)工作安排
1.2012年2月,确定新疆小学汉语学科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2012年3月,设计抽样,抽取样本,样本数据核对。
3.2012年4月,监测工具研发,监测人员培训。
4.2012年5月,各地上报考点、考场信息及监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