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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2年上半年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三、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旭(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991-8899256,8899259(传真);联系邮箱:sycp2011@163.com(供各地下载文件使用,密码20102011),xjcpzx@163.com(供各地上传文件使用);工作交流QQ群号:100955906。

  附件:1.2012年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小学数学学科)实施方案
  2.2012年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小学汉语学科)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2012年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小学数学学科)实施方案

  对我区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测与评价,是促进我区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与提高,确保实现我区双语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使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在2011年的基础上更加规范、科学地开展,特制定2012年小学数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民〔2010〕8号)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新政发〔2011〕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新疆双语教育教学实际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提高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确保我区双语教育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
  二、监测目标
  通过实施监测,了解和掌握我区双语班小学数学教学质量的现状和发展水平,分析和研究有效提高数学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探索双语教学质量监测的有效手段和方式,逐步建立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测评保障体系,最终为形成县(市)、地州、自治区三级联动的监测模式和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三、工作方案
  (一)监测组织实施
  本次监测通过对学生进行数学学业成绩测试,并结合学生问卷和教师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与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合作完成本次工作。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监测工具的研发、监测数据的整理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自治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负责前期抽样准备、测试安排、监测数据收集等工作,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监测报告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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