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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201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为创新纠风工作机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就开展“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监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大纠风”观念、“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延伸网络,构建平台,夯实基础,建立起市、县(区)、乡(镇、街)三级联动办理纠风工作事项,市、县(区)、乡(镇、街)、村(居)四级监控不正之风的纠风监控机制,努力形成“渠道畅通、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加速六安跨越、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11年上半年,基本建成“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工作网络和平台,年底前形成条块配合、级级受理、分级处置的运行机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无论投诉举报到哪个地方哪级单位都能得到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时限内得到有效纠正,使不正之风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了、解决得好。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纠风工作网络。各县(区)要调整充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力量,政府(管委)常务副县区长(副主任)要亲自分管纠风工作。乡镇(街)要相应设立纠风办,乡镇(街)纪委书记为纠风办主任。市、县(区)直涉及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纠风工作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职具体负责。乡(镇、街)直相关单位设纠风监控点,确定专人负责。村(居)要确定一名纠风信息员。形成条块结合、经纬交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纠风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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