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环境安全隐患企业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环境安全隐患企业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几起铅污染事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和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现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开展涉铅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光伏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成立组织
  为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翔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钱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办主任
  胡守炳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刘继中 市经信委副主任
  郭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德柱 市安监局副局长
  曹云龙 市卫生局副局长
  匡少龙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杨林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 实 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仁孟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康勤 市环境监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胡守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全市涉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化工企业、光伏生产企业及周边区域环境隐患,确定重点防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及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三、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重点是涉及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使用或排放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企业、光伏产业、化工企业、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信访案件的企业。
  四、整治内容
  (一)企业建设项目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
  (二)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建设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