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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六政〔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0年度,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地税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参保人数;严格执行基金预算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基金征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主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继续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家属工、临时工按政策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通过努力,全年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5.84亿元,确保了各类保障对象待遇发放,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在2010年度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税务局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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