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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自检备查材料
评分标准
标准分值
自检 得分
1.4
设备设施
(5分)
1.有符合安全保管条件的档案柜
实地检查
无专用档案柜的不得分;存在一定差距的,扣0.2~0.8分
2分
2.档案装具符合标准要求并能满足工作需要
3分
2
收集、整理、移交归档
(80分)
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已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已满足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标注清楚、图纸折叠规范、签字手续完备;整理质量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归档手续、时间与档案移交符合要求
详见以下各分项内容
80分
2.1
收集工作
(43分)
1.水利普查管理文件材料
归档目录和档案实体
按“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内容进行检查存在缺项的,所缺项不得分;各项内存在不完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 2~0.5分;重要阶段、重大事件和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无声像材料的,相关项不得分;重要声像材料不齐全的,扣0.5~1分
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相关资料(见备注2)
3. 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普查相关资料(见备注3)
4.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普查相关资料(见备注3)
5.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相关资料(见备注4)
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普查相关资料(见备注2)
7.灌区专项普查相关资料(见备注3)
8.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相关资料(见备注5)
9.声像材料
4分
10.电子文件材料
电子档案数据与相关文件材料
无电子文件材料归档的,不得分;缺少重要电子文件材料的,扣0.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