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查档案验收。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利(水务)局、档案局收到本区县水利普查办档案验收申请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组对本区县水利普查档案进行验收,并于2012年10月底前将本区县普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报送市水利普查办并抄送市水利局、市档案局。
4.市级抽查验收。市级部门收到区县普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后,市水利普查办会同市水利局、市档案局于2012年11月前组织抽查验收组对部分区县普查档案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三、普查档案验收有关要求
(一)严格验收标准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利(水务)局、档案局要认真执行《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办法》,严格普查档案验收标准与程序,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对档案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区县水利普查机构限期进行整改。
(二)加强保密管理
档案安全保密是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区县水利普查办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档案安全保管与保密的各项措施,确保水利普查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三)及时归档移交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利普查办在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后,要及时移交本区县水利(水务)局档案部门。
联系人:汪林,联系电话:89079018。
附件:1. 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归档自检表
2. 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验收申请表
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档案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附件1
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归档自检表
自检单位: ××区县水利普查办公室(盖章)
号
|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自检备查材料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值
| 自检 得分
|
|
1
| 档案管理体系(20分)
|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设备设施配备等方面,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对水利普查档案负总责的职责
|
| 详见以下各分项内容
| 20分
|
|
1.1
| 组织机构
(5分)
| 1.明确有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
| 有关文件或岗位职责
|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 2分
|
|
2.明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 人员岗位职责
| 无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扣2分;
| 2分
|
|
3.建立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各相关专项组成的档案管理体系,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
| 各水利普查专项的档案卷宗
| 达不到要求的扣0.5--1分
| 1分
|
|
1.2
| 制度建立
(4分)
| 制定了档案接收、保管、利用、安全等内部工作制度
| 相关制度等
| 1.无相关制度的不得分;
| 4分
|
|
2.档案内部管理制度不全或有明显缺、漏项的,扣1~2分;
|
1.3
| 经费保障
(6分)
| 已将档案工作所需的各项业务经费,列入水利普查经费总概算或年度经费预算,并能满足档案工作的需要
| 有关凭证性材料
| 1.虽未列有专项经费,却能较好地解决档案业务工作所需经费,不扣分;
| 6分
|
|
2.因经费原因已影响到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或已造成一定后果的,扣3~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