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马铃薯魔芋生产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脱毒马铃薯研究发展中心)。县马铃薯魔芋生产办公室(简称“两芋”办公室)为县农委直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制定全县马铃薯生产发展规划及技术推广实施方案;负责马铃薯新品种的引进、脱毒、选育、试验、示范和配套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魔芋生产发展规划及技术推广实施方案;负责魔芋新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配套技术推广工作。
1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综项目评审中心。县农综项目评审中心为县农委直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起草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办法;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写工作;按《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承担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和技术交流等工作;承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1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辣椒研究中心。县辣椒研究中心为县农委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由专家兼任)、副主任1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另设专职副主任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县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制定和指导;负责辣椒新品种的选育和良种提纯复壮;负责辣椒科技需求的提出及相关科技计划的实施;负责辣椒产品质量检测和新产品的开发;负责辣椒产业化技术的集成组装和升级;负责辣椒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工作。
(二)有关职责分工
1.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县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等。
2.茧丝绸行业管理职责由县商务局承担;县农业委员会支持配合县商务局发展蚕丝绸产业。
(三)管理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县辣椒生产办公室。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