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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委办〔2012〕1号)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江委办〔2011〕32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聂党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冯立坚(市委常委、秘书长)

  陈佳林(副市长)

  蓝 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长才(专职,正处级)

  委 员:谢鸿猷(市委副秘书长)

  余雪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杨健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永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一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广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苏 江(市编办副主任)

  沙向雄(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侯永豪(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超雄(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霞(市民政局局长)

  范金棠(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李健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学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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