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新教传[2012]6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区属普通中学:
从2011年起,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为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信息报送和毕业证审核发放工作,现就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范围
信息报送的范围是:2009年升入普通高中并通过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具体需报送以下信息:
(一)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根据2012年自治区高考改革的有关要求,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做好对2009年入学学生高中三年5个学期(2009年9月-2012年1月)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总评(总评方法详见新教基〔2011〕2号和新教基办〔2011〕6号),5个学期综合素质总评结果,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用EXCEL软件填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信息。按照高考改革的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对高中学生部分科目学分获得情况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科目及方法详见新教基〔2011〕1号),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用EXCEL软件填报普通高中学生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评价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学生基本信息和学分认定信息。报送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校代码、所在年级、身份证号、姓名、学籍号、学业水平考试号、性别、民族)、高中三年学分认定信息。
二、信息报送的流程和方法
附件1的报送流程和方法:学校将附件1(EXCEL格式)数据表格刻成光盘 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学校数据导入普通高中信息管理平台的高考招生相关数据管理栏目(光盘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备案)。
学生基本信息、学分认定信息报送流程和方法:学校通过教务软件上报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分认定信息。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信息上报成功。各地州、县教育局统一审核通过。
三、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