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汽车站、火车站及公共广场管理符合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九)市场管理
1、出入口和临街门面无出店经营、无拉棚搭盖、无游商占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市场内部经营有序,卫生保洁及时,商品摆放整齐。
(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1、建成区各类住宅小区(含单位生活大院)管理服务责任主体明确,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下水道畅通,无积水,化粪池无外溢现象。
2、公共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放、乱贴写、乱拉乱挂,无违章饲养禽畜现象,无破墙开店,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无违规装修。
3、绿化管理良好,无乱种植蔬菜行为,无未绿化的空地。
4、居住小区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5、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无因管理不善造成危旧房屋倒塌事故。
6、群众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率85%以上。
(十一)门前三包管理
1、“门前三包”是指:
(1)包卫生:实行垃圾袋装化,门前及庭院内外无垃圾纸屑、污水污物。
(2)包秩序:无出店经营、无游商摊点占道,无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门头标牌设置规范、临街建筑物外无乱晒乱挂。
(3)包绿化:爱护门前绿化乔木,树上无拴绳晾衣物、树下或绿化带内无倒油水、污水、腐蚀性液体等现象。雪天及时清除树冠积雪。
2、组织“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居民与市城管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对责任单位和居民“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落实不力的督促改进。对经过督促仍未达规定标准的,及时向城管部门提出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警告、限期改正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十二)夜景亮化管理
按规划建设亮化设施,按规定做好控制、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亮化正常,无断字缺亮现象。
(十三)出殡管理
车辆就近快速驶离建城区,沿途不撒冥纸、不放鞭炮(包括空气炮)。
(十四)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晚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除外。
(十五)其他事项管理
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和要求施行。
二、包保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