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领导,通力合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市政府成立严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开通专项行动举报电话(3315573、3378856),并制定相关行动方案(见附件)。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协调林业、公安、监察、国土、工商、森林公安、林业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打击整治的强大声势。
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于年底进行总结表彰。
附件:1、六安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
2、关于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3、关于清理、整顿、规范管理树木经营加工市场专项行动方案
4、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5、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六安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
组 长:杨光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张作仿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陶忠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邦群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 干 市交通局副局长
叶祖贵 市国土局副局长
韩 勤 市城管局副局长
韩 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胡 愈 市邮政局副局长
李旭升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附件2
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一、取缔范围
依据《
种子法》和《
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六安市境内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林业、农牧、水利、园林、公路等部门设立的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属于查处取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