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
(六政〔201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菜蓝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蔬菜播种面积180万亩,新增50万亩,年递增10万亩。蔬菜总产量360万吨左右。其中六安城郊蔬菜播种面积15万亩,新增标准化菜地8万亩,年递增1.6万亩。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占70%左右,有机、绿色蔬菜基地占30%左右。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98%以上。新扩建专业批发市场7个,建成规模化蔬菜加工企业10个。蔬菜加工量占总产量30%以上,科技对蔬菜生产贡献率提高到70%左右,切实推进蔬菜生产的区域化、规模化、优质化、产业化。
二、加强基地建设。把“菜篮子”工程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编制全市蔬菜产业“十二五”规划,重点抓好城郊“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争取蔬菜产业重点项目列入全省“861”行动计划。组织实施蔬菜产业提升行动,选择生态环境和地理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城郊地块,加快发展城郊蔬菜生产。以金安区、裕安区沿淠湾区为主产区,新建4万亩湾区和郊区标准化蔬菜基地;以寿县安丰镇、瓦埠镇和舒城县千人桥镇等地为主产区,新建2万亩水生蔬菜基地;以舒城县、霍山县和金寨县部分山区乡镇为主产区,新建6万亩高山蔬菜基地。扩大反季节蔬菜种植面积,发展伏缺蔬菜、秋冬蔬菜、早春蔬菜和稻草覆盖免耕马铃薯生产。加强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到“十二五”末建立蔬菜良种繁育和集约化育苗基地6个以上。
三、加大资金投入。201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300万元,继续对六安城郊新建蔬菜基地实行以奖代补,并逐年增加。各县区都要将蔬菜产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蔬菜基地建设,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逐年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蔬菜生产和流通等建设项目,整合支农资金,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扶贫开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项目,配套“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流通的信贷投入。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蔬菜保险服务。加强菜地保护,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确需征占菜地的,按“先补后占”原则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菜地。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城市常住人口人均保障性菜地不少于20平方米。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和足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按6000元/亩标准从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切块,全部用于新建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