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3、新闻媒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国土资源局、广电及通信等部门参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应急防灾避险知识,加强应急宣传教育;灾害发生时,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险情灾情的最新情况,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社会恐慌。
  4、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医药管理部门及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救灾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教育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分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捐赠,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安置问题。
  6、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公路、交通等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以及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安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发改委等部门参加,负责落实政府安排的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8、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经信委牵头,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供电等部门和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参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隐患,组织抢修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水利设施及住房,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四、监测和预警预报
  1、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市、县区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县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做到对地质灾害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灾害性天气预报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2、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各环节中要依据自己的职责快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处置动态情况。信息报告要及时、真实、规范。属于中型、大型、特大型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必须在掌握现场情况后立即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尽快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3、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迅速向市、县国土资源局、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其他部门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转报。事发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市、县国土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