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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市经发局:负责牵头制定电力迎峰度夏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各区和相关部门落实迎峰度夏工作措施;监测分析煤电油气运动态,平衡和调配全市电力、煤炭资源,下达电力运行调度、考核以及煤炭调运指令;组织实施迎峰度夏应急工作预案,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核批厦门地区超电网供电能力等拉限电应急预案。

  2.市发改委:督促天然气公司落实LNG机组气源;牵头协调、推进落实与重点项目配套的用电项目、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的建议。

  3.市重点办:负责督促在建电力项目加快建设投运,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电网、电源匹配运行,消除“卡脖子”现象,增强电力供应能力。督促重点项目业主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项目建设施工不当造成电力设施受损,影响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安全,协调建立铁路和电力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4.厦门电业局:负责全市电网调度的日常管理及应急供电事件处置,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按照市经发局迎峰度夏调度要求,具体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的拉限序位表等应急预案;负责迎峰度夏电网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电网“卡脖子”部位的改造,消除电网输送和供配约束,促进新改建电网设备设施尽早正常投运。

  5.市物价局:推动实施有利于调动发、供电企业积极性以及促进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价格政策;负责协调LNG机组上网结算等有关问题;督促电力企业按要求结算电费。

  6.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市经发局做好电力应急状态下水、运电煤船舶等临时征用工作。

  7.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口岸监管部门简化进口电煤、LNG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

  8.市防汛办:在确保水电站、水库安全度汛的前提下,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优化水库防洪调度,提高水能利用率;督促水利工程涉电项目的同步实施、同步投运,消除相关用电隐患。

  9.厦门火车站:负责做好铁路电煤运输计划的衔接和调度,组织应急期间铁路运力的安排,保证电煤运输计划的落实;加强对所属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不当造成电力设施受损,影响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安全;在市经发局、重点办的协调下,建立起铁路与电力应急联动协调机制。

  10.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电煤、LNG运输船舶的停靠港问题,做好船舶进出港口保障工作。

  11.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落实LNG气源供应,除按年度发电计划保障用气需求外,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应急调峰的气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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