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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试行办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试行办法
(六政办〔201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10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试行办法:
  一、发展目标
  (一)到2015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82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栽植机械保有量分别达到1.5万台、1万台和7000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初步建成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水稻机插秧示范推广力度。重点推广插秧机,提高育秧水平。每个县区每年至少选择2个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到2015年,全市水稻栽植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45%以上。
  (三)加强小麦高产攻关试验示范活动。围绕提高小麦播种质量,重点推广应用精少量机播、化肥深施、机开沟等技术。到2015年,寿县、霍邱县小麦机播率达到 85%以上,其他各县区实现较大提高。
  (四)加大推广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重点做好油菜机播、机收机具和技术的推广工作,在油菜主产区开展试验示范,到2015年,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积极推进机械化深耕深松。到2015年,全市耕地实现深耕(松)一遍,旋耕施肥播种镇压复式作业面积占种植面积的50%以上。
  (六)加快发展谷物烘干机械化。重点支持引导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谷物烘干作业。
  三、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建立健全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全市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00个。引导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的同时,在全市创建50个市级示范合作社。以维修高性能、大中型农业机械为重点,建设一批市、县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补充的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积极培育农机销售、经营、作业、维修、中介、租赁等市场,创建农机服务品牌。建立农机用油应急预案和反应机制,切实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和救灾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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