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

  五、实施内容

  (一)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建设工程

  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学校用能实际情况,全面推进高校按不同用能系统配置安装能耗自动计量设备,对主要的能耗建筑、能耗设施、能耗设备和能耗区域单独配置自动计量设备。计量设备采用数字式电能表、数字燃气表、热能表、数字式水表等具备数字通讯功能的计量器具。

  (二)能耗数据监测中心建设工程

  建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运行管理信息中心,根据校园规模合理设置数据中转站,将学校各能耗计量系统采集的能源计量数据通过校园网传至数据中心,在中心统一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数据服务器运行安全可靠。同时,按照“逐层传输、分级管理”的原则,市教委建立全市高校能耗数据监测中心,实现对全市高校能耗情况的同步监测。

  (三)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建设工程

  研制开发满足校园节能监管的软件系统,实现能耗数据实时采集和通讯、远程传输、自动分类统计、数据分析、指标比对、预测预警、图表显示、报表管理、数据储存、数据上传等功能。

  (四)配套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配套的管理组织模式、技术支撑,完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等。

  六、政策支持

  (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文件精神,本市公办高校所属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实施分项计量和联网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予以安排;民办高校所属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实施分项计量和联网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适当予以支持。

  (二)根据《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精神,市教委对积极开展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高校,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具体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1.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高校,项目补贴标准为300万-400万元;

  2.总建筑面积在20万-60万平方米之间的高校,项目补贴标准为200万-300万元;

  3.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高校,项目补贴标准为100万-200万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