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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闽鹭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闽鹭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闽司[2012]313号)
福建闽鹭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闽鹭律师事务所。该所属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林永标、马春财、陈东明,负责人为林永标。受厦门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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