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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进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协助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每月对本村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和检查指导。

  4.负责收集本村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四)食品安全联络员工作职责。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村级组织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对所在行政村开展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3.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到位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提高基层的监管能力。

  四、“一专三员”配备建设工作要求

  (一)乡(镇)村“一专三员”的配备建设2012年8月底完成。乡(镇)政府要印发“一专三员”任命和聘用文件,建立“一专三员”名册。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级的“纵到底,横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为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明确负责领导,认真研究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办法,将“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为“一专三员”制度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逐步建立健全“一专三员”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培训落实、信息传递、申诉调处、应急处置、日常检查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协作配合,镇、村两级协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四)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宣传媒体,并通过在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一专三员”制度建设的内容和意义,使广大农村群众充分了解“一专三员”的工作职能,引导农村各类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群众支持配合“一专三员”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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