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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村卫生室开展诊疗活动中经过第一次统筹后,工资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的按工资额度进行第二次统筹(详见下表),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村医业务收入二次统筹比例情况表:

业务收入比例提取后利润达到(元)

统筹比例

2500-3500

2%

3501-4500

3%

4501以上

4%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公共卫生服务费按50%统筹,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许可准入。以上所统筹的经费由镇(乡)卫生院管理,用于平衡村卫生室的建设和公共卫生管理成本支出、村卫生人员培训学习、边远村卫生室补助、年终考核奖励等。
  七、村卫生员的许可准入数量、范围及有关要求
  坚持总数控制、规划合理、工作必须、个人申请、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村卫生员的许可准入,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准入。
  (一)许可准入数量及范围。全市村卫生员总数为628人。许可准入的村卫生员的范围:2009年底享受财政补助的村卫生员,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村医工作的,在乡镇范围内具有医学类中专学历以上的人员中进行补员。
  (二)许可准入程序。
  1、2009年底享受财政补助的村卫生员。由镇(乡)卫生院在市卫生局及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市卫生局分配的村卫生员数上报市卫生局许可准入(附村医申请、服务承诺等资料),许可准入的村卫生员按许可地点从业,由镇(乡)卫生院进行年度考核。
  2、缺员的村卫生室人员。由镇(乡)卫生院在辖区内不享受待遇的村卫生员、合法的个体医生及医学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自愿从事卫生室工作,能够承担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等人员中,由个人申请--卫生院推荐--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市卫生局许可准入。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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