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救济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市民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等部门主要承担救灾工作职责的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1、向各部门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行情况;3、负责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乡办事处的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办公室设立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确定。
3.2 部门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灾害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确定灾害等级;牵头制定灾害救助方案;负责抗灾救灾协调工作;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和安排群众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经费落实、应急物资和药品的运输,参与组建抢险队伍,实施紧急救助等工作。
市人武部:负责组织调动全市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及时上报灾后重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上报因灾失去生存条件的生态移民项目及落实项目资金。
市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救灾应急食品及应急御寒商品供应和抢险物资储备以及救灾粮源的组织协调和调运。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和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人员做好抢险救援和灾民的转移。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救灾资金的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参与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应急抢险工程,临时建筑工程的修建和质量安全监督以及灾后城镇建设规划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各类救灾应急物资的运输协调工作及组织修复中断公路,负责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捞。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组织灾后河堤、沟渠等水利设施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