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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消防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三年工程、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对2011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区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完善街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密切联系,信息共享,推动落实消防例会、新闻发布、专项检查、联动抄告、总结督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年度目标,采取责任签约、全程跟踪、年底通报的形式,确保各单位组织领导、基础建设、宣传教育、综合治理、财政保障等方面的刚性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检查考核范畴。

  (二)全力完成市政府1号实事工程。今年向全区每户家庭赠阅《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组织全区每个单位、每幢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活动;借助区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免费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开播消防安全宣传节目;组织全区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2课时以上的消防教育和1次以上逃生疏散演练;建立消防志愿者培训和日常活动机制;推进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三)推动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安消防铁军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标准,结合本区保卫对象特点,加强消防装备投入。各街镇要加强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的情况调研,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等要提前谋划,抓紧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推动市政给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与道路同步建设。尤其在农村地区,要加强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确保消防水源满足消防实战需要,合理规划和建设主、次干道及支路、区域道路网,满足消防车应急通行需求。

  (四)推动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工作自主管理。积极探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加强社会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点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自主消防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年检制度,落实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值班制度,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鼓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继续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活动,组织“防火墙”工程考评。年内,本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做到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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