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规划土地局关于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区规划土地局关于《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青浦区自2009年起开展了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总体情况看,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各级管理部门的努力下,本区的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逐步规范和有序,但在一些镇(街道)仍存在一定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的现象。
为加强本区规划管理和规范土地使用行为,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今年在本区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经我局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近年来开展的规划和土地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区在规划实施和土地使用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查找存在的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违法用地、闲置土地问题和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从而切实提高土地管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能力,确保城乡规划的实施。
整治工作采取市区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指导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了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领导和部署,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整治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规划土地局、监察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本区范围内的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的自查工作,并配合市做好抽查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国有土地出让项目
1.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