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作目标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三资”管理信息化系统,健全“三资”管理监督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实现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化、制度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监督多元化、产权明晰化而努力。

  三、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工作

  (一)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组织体系。

  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定期召开,其成员单位为农委(集资委)、监察、编办、工商、税务、财政、民政、规土、审计等区职能部门组成,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研究部署“三资”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具体工作即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等工作,由区农委所属的农村集体资产科、农经管理站负责,各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由各镇(街道)财经管理事务中心(经管中心)负责,各村集体“三资”管理,应根据青委〔2008〕1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由其行使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职能。

  (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要按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以及村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和重大项目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当前要重点健全完善以下管理制度。

  1.民主管理制度。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重大经济活动,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产权制度改革、收益分配、资产处置以及其他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经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公示审议结果。

  2.票据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业务收支活动必须使用规范票据,统一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建立健全内部结算凭证的登记、领用和保管制度,加强结算凭证管理。

  3.资产台账管理制度。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如实记载和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现状、价值、收益和变动情况等。资产台账登记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到账实、账证、账账相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