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土地管理局负责将社区中医药服务业务用房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在新城区开发和小城镇改造中预留社区中医药服务业务用房空间。在政府统一规划的社区服务机构内开展的社区中医药服务,则由政府免费提供业务用房。
--区民政局负责将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指导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考核和表彰社区居(村)委会的条件之一。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在参与和享受社区中医药服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浦分局负责鼓励社区卫生服务运用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的政策和措施。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丰富社区中医药服务内涵。
--区残疾人联合会做好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的摸底调查,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街、镇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注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时,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协调落实投入启动资金,用于基本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
(三)条块联动,资源整合
在创建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条块联动、资源整合的方针,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完善我区社区中医药服务整体架构。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条块互动,确保及时完成有关社区中医药服务设施达到要求。
(四)对照标准,抓好落实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申报标准,逐项对照检查,对已达标的项目要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项目,要抓紧完善。对尚未达标的项目,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各单位要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基楚上,责任到科室,细化到人,列出明确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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