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探索并逐步形成体育行政部门、镇(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社会体育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构成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加强体育协会、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办好体育俱乐部。基层和社会体育组织数量不断增加,体育单项协会达到20个,镇(街)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全覆盖,社区健身团队达到800支,着力培育一批基层和社会体育组织的示范典型和先进个人典型。
4. 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区、镇(街)两级政府,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人群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丰富“天天有活动、月月有比赛”的全民健身活动内涵,积极举办具有青浦特点、水乡特色的体育比赛,提升体育活动的品位。培育区域品牌赛事,支持镇(街)开展特色体育活动,80%的镇(街)形成“一镇(街)一品”特色全民健身活动项目。深入开展体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行广播操、工间操制度。加强职工体育,开展经常性的职工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积极参加上海市举办的各类运动会,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办好“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等系列活动。
5. 学校体育活动继续加强。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制度。坚持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人人学会游泳”活动,广泛开展和积极参加阳光体育大联赛、校园足球等活动。定期举办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和学校运动会,办好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三棋等体育比赛,青少年学生体质进一步改善,普遍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6.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健全区、镇(街)两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设立区级市民健身技能培训基地,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考核等制度,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一级达到5%,国家级达到1%。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社区健身点、晨(晚)练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率达到100%。拓展市民体质监测中心服务功能,建立体质监测数据库,每年为市民体质监测不少于2000名;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建立科学健身指导团,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活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镇(街)两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区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创建、评比活动的重要指标;支持农村和社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区镇(街)两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