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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沪府办〔2011〕2 号文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责任,现就2011 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1 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一)帮助500人成功创业,并带动3000人就业。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6500 人以内。

  (三)新增就业岗位25100 个,其中非农就业岗位5000 个,残疾人就业安置岗位400个。

  (四)青年职业见习600 人。

  (五)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其中,完成中高层次培训3500人,农民工培训4000 人。

  (六)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224000 人。

  (七)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人数212000 人。

  (八)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九)实施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具体指标分解数见附表。

  二、2011 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统计

  (一)帮助成功创业及带动就业人数

  帮助成功创业人数以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本市劳动者2011 年在本区创业,并成功开办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并在2011 年12 月31日仍存续的各种创业组织数,以创业组织注册地为准。帮助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创业,带动本市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 人创业带动本市劳动者就业6 名以上),也纳入统计范围。

  带动就业人数按以每1人创业带动本市劳动者就业6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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