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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爱卫会关于2010―2012年青浦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国家整洁行动方案》和《上海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青浦区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开展本地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分解任务,确保落实。要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地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努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及时解决或改善市民关心的社会大卫生问题,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显著提升本区环境卫生的清洁程度,倾力打造洁净青浦,为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全国和上海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到2012年上半年,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1. 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3%。

  2. 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 加快推进集约化供水建设,全区饮用水基本达到新颁《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4.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基本完成农村重要公共场所的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建设任务。

  5. 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新增110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规划保留地区每年推进10个村庄的改造工作。

  6. 全面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区有80%的农贸市场达到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7. 巩固184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完成8个“市村容整洁示范村”建设。

  8. 全面开展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区有80%以上的城中村落实好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制度。

  9. 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区、镇、上海市一级卫生镇、街道创建成果;徐泾镇、华新镇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

  10. 推进道路洁净工程,使11个镇、街道88条道路洁净水平在“世博后”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行动内容

  (一)加强市民群众宣传教育,自觉维护环境清洁卫生

  1.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健康市民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板报、宣传栏、健康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教育载体,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系列宣教活动,加强城乡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卫生行为的教育,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自觉制止、纠正有损城乡卫生环境的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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