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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投资项目论证会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4.投资项目的实施条件;

  5.投资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6.投资项目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影响;

  7.投资和设计方案的比选,资金筹措方案等。

  (二)会审论证程序

  1.区发改委根据各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储备计划,选出需经过前期会审的项目,制定出年度项目前期会审计划。

  2.区发改委根据项目性质,提出咨询论证的方式、程序和时间,在区政府确定的名单中抽取巧职能部门、专家名单或中介咨询机构名单。

  3.会审论证会由区发改委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记录。

  4.会审结论及专家咨询论证意见,由区发改委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和向项目实施单位反馈。

  第八条 前期会审意见的使用

  (一)会审论证会的结论和提出的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并作为列入年度预安排和进入审批程序的依据。

  (二)没有经过前期会审论证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政府投资年度预安排。

  第九条 经费来源

  (一)项目前期会审及专家咨询论证所需经费,由区发改委根据提出年度项目前期会审经费预算,经审定后列入区财政预算。

  (二)项目前期会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待项目进入实施时,项目前期会审经费、专家咨询论证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第十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者本市颁布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青浦区政府投资项目论证会审单位名单(第一批)

  2.青浦区政府投资项目论证会审专家名单(第一批)

  附件1:
  青浦区政府投资项目论证会审单位名单(第一批)

序号

单 位

职能部门

1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3

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4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5

青浦区财政局

6

青浦区教育局

7

青浦区卫生局

8

青浦区水务局

咨询单位

1

市委研究室经济处

2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产业处

3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管办

4

市教委发展规划处

5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博物馆

6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7

上海市软件测评中心

8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9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10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11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市政工程分院

12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

13

上海市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15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

16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18

现代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19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20

上海市瑞金医院

21

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22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院

23

建行上海市分行造价咨询部

24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系

25

上海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

26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会展研究中心

27

上海财经大学

28

国家会计学院

29

上海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中心

30

上海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1

上海市旅游景点协会

32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33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34

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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