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经委、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青浦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依托现有企业,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改进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种类、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能环保、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劳动安全条件等目标,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为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本区产业发展、产业集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第四条 区经委负责本区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行使项目管理职能。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行使资金管理职能。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支持领域

  第五条 基本原则

  1.坚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培育新兴战略产业,积极争取和支持纳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投资项目、市重点技改项目等,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2.坚持政府政策引导和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扶持的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投资主体,提高技术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环境,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技改,不断提升青浦产业发展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