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本区开展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民政局《关于本区开展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本区开展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
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全市集中性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支援兄弟省市的灾区和贫困地区。为切实做好本区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对口支援兄弟省市的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今年捐赠活动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灾区困难群众捐赠过冬衣被。
二、时间安排
捐赠活动从2010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8日结束。其中:11月18日至11月24日为动员、宣传、布置阶段;11月25日至12月6日为接收阶段;12月8日为捐赠衣被的集中、收缴、发运阶段。
三、组织形式
(一)今年的捐赠活动实行社区属地化操作,由区级层面动员,街镇具体负责落实。
(二)捐赠款物的集中和收缴:
1.捐赠物资主要捐赠棉被、毛毯,棉衣裤、大衣、羽绒服、皮衣、毛衣、毛裤、绒衣和绒裤等御寒衣被。
各街镇负责整理接收物资(市属单位、区各委办局的捐赠款物由单位所在地的街镇接受),统一使用上海市社会捐赠专用袋,按新、旧分别打包,12月8日上午7:00时,各街镇负责将捐赠物资运往铁路松江站。另外,各街镇社区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科)负责对每天募集衣被的统计、汇总,并在每天下午3:30时之前把统计数用RTX发到区民政局社会科或传真至区民政局社会科(传真:59717399)。
捐赠工作中,各街镇在接收、整理、消毒、储存、运输、管理等工作中所需经费由各街镇财政负担,捐赠活动所需的有关媒体宣传费,物资运往铁路松江站后的搬运、装卸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2.捐赠款的集中和收缴。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按照就近属地原则交往所在地街镇的“社会捐赠接收点”。各捐赠接收点对所接受的捐款,要出具捐赠专用收据。各街镇社区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科)负责接受捐赠款,并做好统计、汇总和登记造册工作,在每天下午3:30时之前将收到的捐赠款缴至区民政局捐赠专用帐户,将统计、汇总用RTX发至区民政局社会科或传真至区民政局社会科(传真:59732327)。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镇要本着对兄弟省市的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组织部署,认真指导村居委会做好捐赠工作的具体工作,及时将上海人民捐赠款物送到灾区,让灾区困难群众感受到上海人民的温暖。
(二)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捐赠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捐赠物资集中、运输等环节安全有序。要与宣传媒体等单位合作,确保募集活动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街镇要严格按照《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35号令)有关要求,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收捐赠的款物,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及时送交。活动结束后在本单位本部门政府网上张榜公布捐赠情况,确保接受捐赠款物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