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关于公布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公司招商引资情况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区经委《关于公布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公司招商引资情况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公布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公司
招商引资情况的意见
按照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决定从本月起在本区范围内公开我区招商引资情况:
一、招商引资情况公布内容及公布对象
(一)引进外资项目情况
1.公布内容:包括合同外资、实到外资当月及累计完成数据(项目数、资金数),考核指标(指导性计划)及完成比例;
2.公布对象:各镇、街道(除香花桥街道外)、区属公司(青浦工业园区、张江青浦园区及出口加工区)。
(二)实体型内资项目情况
1.公布内容:包括当月及累计引进项目数、投资额(注册资金)、内资工业投入金额,考核指标(指导性计划)及完成比例;
2.公布对象:各镇、街道(除香花桥街道外)、区属公司(青浦工业园区、张江青浦园区及出口加工区)。
(三)内资商贸型私营经济发展情况。
1.公布内容:包括各私营经济小区当月及累计新增内资商贸型企业户数、新增内资商贸型企业中发生纳税户数、新增企业纳税额。
2.公布对象:区各镇、街道及区属公司(青浦工业园区、张江青浦园区、出口加工区、区投资公司、区淀山湖新城公司、现代农业园区)。
二、数据汇总方式、时间及责任部门
(一)引进外资项目情况--由区经委直接汇总。
(二)实体型内资项目情况
1.实体型内资项目引进--由各镇、街道经发办(经贸科)及区属公司招商部门负责每月10日前上报区经委项目清单,由区经委负责数据汇总及查核。
2.内资工业投入(为今年内资投入考核指标)-由区统计局直接汇总。
(三)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由各镇、街道及区属公司财经事务管理中心(统计)部门负责每月10日前将数据上报区统计局,并由区统计局负责数据汇总;区税务局负责对数据进行核实。
注:各镇、街道、区属公司每月上报的新增企业清单、数据表单均需盖章确认。
三、公布方式
以上数据由区经委汇总并制订《全区招商引资进度公布表》,每月中旬由《青浦报》予以公布。
四、为做好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公开发布工作,各镇、街道及区属公司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经济管理部门和招商部门密切联系、落实分工,按时间节点上报本区域招商引资情况。
五、本意见自2010年10月起施行。
附件:1.全区招商引资进度公布表
2.镇、街道、区属公司内资实体型项目招商情况每月上报表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0年
月全区招商引资进度公布表
发布部门: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单位
| 内资商贸型
| 内资实体型项目
| 引进外资项目
|
新增企业数(个)
| 新增企业中发生纳税户数(个)
| 新增企业纳税额(万元)
| 项目数(个)
| 投资额(万元)
| 到位资金[内资工业投入(万元)]
| 项目数(个)
| 合同外资(万美元)
| 到位资金(万美元)
|
本月
| 累计
| 本月
| 累计
| 本月
| 累计
| 本月
| 累计
| 本月
| 累计
| 年度考核指标
| 完成 (%)
| 本月
| 累计
| 年度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