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人大议案办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人大议案办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镇政府、有关区级公司:

  为认真做好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关于大力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议案》和《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议案》,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现对办理这两个议案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理工作的责任单位

  (一)《关于大力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议案》由区经委牵头主办,由区文广影视局、淀山湖新城公司、朱家角镇政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协办。

  (二)《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议案》由区文广影视局牵头主办,由区体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协办。

  二、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读议案,理解议案的内涵和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本区的有关基础情况和发展前景;在此基础上,确定办理的方案和措施。

  (二)牵头主办单位要由主要领导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理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可通过座谈会、现场调查、方案讨论等多种方式召集协办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可邀请区人大有关工委、提出议案的区人大代表、有关专业人士一起参与办理过程。要在研究和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办理工作报告,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