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 2010年度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0年度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标准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调整2010年度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标准的意见
根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6年第22号市长令)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沪府办〔2007〕6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保缴费标准,切实保障农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现就调整2010年度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
本区2010年农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09年600元/人、年的基础上提高至7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