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有效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汤 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以平(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郎启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新廷(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杨林权(县纪委常委)
甘尚林(县委宣传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刘长胜(县发改委主任)
简 阳(县经信委主任)
汪万德(县农委主任)
周华榕(县财政局局长)
谭中长(县教委主任)
冉隆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冉启智(县国土房管局局长)
谭地勇(县审计局局长)
李光奎(县科委主任)
谭春晓(县城乡建委主任)
谭 斌(县交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