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坚持先试先行,跨越发展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高新区内各项事业根据发展需要,实行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高新区内形成鼓励创新、干事创业氛围,加快高新区建设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 年,全区高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区高新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区总量的比重力争达到20%,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5%。南宁、柳州、桂林高新区打造成为千亿元园区,北海高新区打造成为百亿元园区。高新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每个国家级高新区培育2~3 家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市企业。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家级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占园区营业总收入比例达到4%,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高于15 件,南宁、柳州、桂林高新区建成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新区中等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做大做强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
1. 优化产业布局。按照集约化发展、产业链延伸、产出率提高的要求,根据我区重点产业战略布局,明确园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南宁高新区重点发展生物及创新药物研发、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配件及机电制造、新能源技术等产业。柳州高新区重点发展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产业。北海高新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新能源等产业。桂林高新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各高新区围绕自治区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生物质能源、高性能金属新材料、海洋、创新创意、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到2015 年,高新区单一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园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高于40%,形成产业规模较大的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链。
2. 加大招商引资。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引进能够起到提升带动作用的战略投资者和大项目,尤其是产值超100 亿和超50 亿元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的招商和产业集群要素资源的引进。
对引进的大企业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政策,在工业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建立“一站式、直通式”服务模式,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3. 支持企业发展。各高新区要降低行政收费标准,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上市融资企业,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对重大项目用地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
鼓励各市和高新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各种促进企业发展的扶持和奖励政策。实施名牌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