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督导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道路主管部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大桥管理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67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督导阶段实施方案》,现予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督导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67号)要求及市城管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由市城管委负责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范围内的2009年元月1日以后竣工投入使用的所有道路、桥梁、隧道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督导。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督导组和专业检测组
(一)检查督导组:
组 长:李跃华 市城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秦 伟 市城管委设施管理处处长
成 员:虞 虹 市水务局城市排水管理处工程师
李 末 市城管委设施管理处科员
分别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大桥管理处及各县区抽调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督导。(人员名单附后)
(二)专业检测组
由市建委组织13个专业检测组对2009年以后竣工投入使用的所有道路、桥梁、隧道进行专业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检查时间
7月27日至8月15日
三、检查范围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及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大桥管理处等15单位报送的254个2009年以后竣工投入使用的市政工程项目。
四、检查内容
检查已竣工道路、桥梁、隧道执行《
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情况;检查已竣工道路、桥梁、隧道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主要为道路、桥梁、隧道使用状况及养护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无结构或路面(桥面)开裂、高低起伏、沉陷变形、井盖类型和设置不符合规范等影响设施正常使用的突出问题,并填写《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基本情况表》、《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功能检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