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金府办发〔201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金山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金山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1号)和区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制订本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治、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不断提升城市安全总体水平,为实现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平稳顺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沈华棣任组长,区安委办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孙引良任副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农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工商金山分局、金山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安委办具体负责。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