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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总体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提升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突出项目带动,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扭转发展差距拉大趋势,促进其全面发展,与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有效衔接,把落实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作为解决残疾人温饱、稳定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根本途径,把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作为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根本手段,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产生活能力作为扶助农村残疾人改善状况的根本目标。
  --坚持政府负责、部门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承担起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扶贫开发规划,优先安排实施,优先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和残疾人特点,开展特色扶贫和专项扶助,引导和扶持残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业、零售商业,使残疾人普遍增加收入。对全省纳入全国连片特困片区地方的残疾人要优先落实中央各项扶持政策;其他地区按照省上扶贫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扶贫,加快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将农村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纳入城乡社会建设和管理范畴,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在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制度时,要向农村残疾人倾斜,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优先给予重点保障。
  --坚持保障优先、扶持到人。摸清残疾人中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底数,优先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措施,扶持到户到人。
  --坚持产业带动、基地扶持。以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发挥龙头企业和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或从事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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