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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局、办,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企业:

  现将《大同市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效果。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大同市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1〕26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努力解决当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等九部门《关于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2〕3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2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2年4月至10月,在全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推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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