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毕市府办通〔2010〕10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
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对农民购置农机具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是我国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之一,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各镇乡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安排,确保今年我市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有序进行。
为扎实抓好此项工作,市农机中心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乡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各镇乡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购机补贴政策宣传活动,确保各项补贴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一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专栏、标语等形式,系统地宣传购机补贴政策;二是录制录音带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把政策宣传真正做到进村入户;三是在集市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设立咨询台进行宣传;四是组织农机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农机具演示宣传。
三、精心组织,确保购机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农民受益原则。一要保证购机农户有充分自主选择权,结合实际,积极引导群众购买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二要切实做到补贴标准、对象确定程序的公平和公正,通过将补贴范围、补贴规模、补贴对象张榜公布的方式,告知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大购机补贴工作程序透明度。
(二)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镇乡办要密切配合做好购机补贴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将补贴机具的购买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告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帮助和指导购机农户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