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促进残疾人脱贫。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专项扶贫,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及其他多种经营项目,切实将国家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并制定针对残疾人的特殊优惠政策。采取“公司+农户”和小额信贷的扶贫方式,带动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建立帮包带扶残疾人贫困户制度,切实增加农村残疾人收入。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需求,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信息咨询、无障碍、维权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资源整合等形式,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通过政府资金补贴和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各级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电视节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加配字幕。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各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风景区、公园等对残疾人免费开放,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市及各地方电视台要积极开设手语新闻节目;从政策和资金方面鼓励、扶持有关残疾人文化产品的出版和发行;优先解决优秀残疾人文体人才的就业、保险等问题。
(八)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鼓励和扶持民间组织、高等院校等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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