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3号)和《中共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丹委发〔2009〕1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两个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政府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普惠、优惠、特惠保障相结合;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与政府公共资源融为一体,形成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能量与合力。
(二)任务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两个体系”基本框架,残疾人各项民生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到2020年,“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教育文化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对残疾人进行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保障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生存质量和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