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政办发〔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积极了解和掌握百姓的呼声,认真采纳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圆满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22个先进单位和张林达等4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各承办单位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高质量地办好建议提案工作,确保今年的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2个)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产)、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合作区管委会、市编办、市金融办。
二、先进个人(45人)
张林达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马 臣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刘 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刘运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产)
孙洪亚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产)
曹玉勇 市公安局
施卫东 市公安局
于大正 市公安局
明树森 市发改委
邱宝春 市发改委
王瑞春 市经信委
由晓飞 市农委
李 飞 市服务业委
张 华 市财政局
孙 喆 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