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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5、贯彻《行政强制法》,扎实做好有关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行政强制法》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确认工作。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执法部门

  6、2012年10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新的《丹东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房产)

  7、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审批流程。2012年重点出台《丹东市占补平衡耕地指标流转办法》、《丹东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丹东市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8、深入推动网上办案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网上办案应用工作,检查网上办案应用质量、网上卷宗质量,提高民警网上办案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9、做好收费目录的修订工作。今年将对2008年出台的收费目录重新进行修订,以适应收费政策不断调整的需要,促进收费行为透明化、规范化进程,遏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0、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以省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设备、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在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责任单位:市农委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建立健全与检疫、外贸、公安、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齐抓共管,加强丹东地区进出口贸易活动的联合监管,整顿和规范中朝边境口岸进出口贸易秩序,营造和谐、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口岸环境。

  责任单位:丹东海关

  12、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宣传、推广典型引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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