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2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及确定的工作时限,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保证我市今年依法行政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2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
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和《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丹政发〔2010〕44 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法治政府的建设规划,切实提高全市的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12年度我市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安排部署如下:
一、合理调整机构,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1、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合理划分县市区事权,科学设置执法机构,加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市辖各区食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指导,探索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绩效评价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2、深入推进人防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人防行政机构,上半年按市编办要求规范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岗位设置,实行职责有机统一的人防体制,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3、完善景区管理机构。2012年,计划分别在鸭绿江景区内的水丰、太平湾景区设立景区管理处,完善旅游系统内部三级管理网络,强化依法行政力度。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4、明确行政决策权限。上半年科学界定和划分各级人防之间、人防办内部的决策权限,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决策主体责任,实现事权、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二、贯彻落实《
行政强制法》,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