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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业型城市(县)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科技厅:负责鼓励和引导科技创业,落实科技创业扶持政策;推进科技创业园、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挥科技创业创新扶持资金效益,支持科技创业项目发展;建立科技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

  省财政厅:负责完善落实促进创业和转移就业财政扶持政策,在年度预算中合理安排促进创业专项资金;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贴息工作,加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促进创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创建工作综合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等促进创业和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统计、考核指标体系;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建立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劳务对接基地建设。

  省国土厅:依法从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各类劳动者创业和鼓励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方面支持劳动者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鼓励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规划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中的创业企业发展;支持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省农业厅:指导、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农民种养殖、农产品经销和加工专业户,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业经济建设。

  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商贸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创立与发展;推动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家政服务、生鲜食品供应等传统服务业的升级换代,为创业就业提供更大空间。

  省工商局:依法对市场主体登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积极指导并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履行“信用山西”建设组织协调职能,归集、整合各部门提供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促进创业及带动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统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优化税收服务。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推动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及时提供灵活便捷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和其他形式的信贷扶持,负责做好相关信贷数据的统计工作;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

  省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创业就业帮扶活动,督促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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